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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2:50)    点击:40

一般来说,判了缓刑的人员是不用坐牢的。在考验期内,虽然会限制缓刑人员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但是如果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就不用执行原来的刑罚。否则,就要执行原来的刑罚。

网友咨询:

判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杨威律师解答: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不一定不用坐牢,具体分析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如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可收监执行。缓刑有考验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的机会。实质上是国家对于犯罪分子的宽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值得注意的是,缓刑最重要的就是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也是对社会以及人民的一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杨威律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领域为诉讼/仲裁、并购重组、公司商事、银行与金融(尤涉碳排放交易机制)、资本市场、刑事业务与刑民交叉等。杨威律师执业达十余年,尤为擅长处理再审或申诉案件,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经济日报社、中科院动物研究所、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手机号码:1370112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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