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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3-08-08 13:19)    点击:4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从挪用公款时开始计算,如果持续挪用公款的,从挪用公款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友咨询:

犯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杨威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追诉时效: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4、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依法成立犯罪之日,追诉时效应从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的,刑法明文规定: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的必须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才依法成立犯罪。因此,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的行为届满之日起为追诉之日,而在三个月期限内则不构成犯罪,也不计算追诉日期。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挪用公款罪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杨威律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执业领域为诉讼/仲裁、并购重组、公司商事、银行与金融(尤涉碳排放交易机制)、资本市场、刑事业务与刑民交叉等。杨威律师执业达十余年,尤为擅长处理再审或申诉案件,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经济日报社、中科院动物研究所、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手机号码:1370112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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