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得以哪些方式从事帐外经营行为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7 14:08) 点击:50 |
账外经营是指纳税人利用会计信息源的垄断性,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事项故意不在法定会计信息载体上记载,使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以逃避相关经济责任的一种经济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金融机构不得以哪些方式从事帐外经营行为 律师解答: 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账外经营行为: 1.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2.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 3.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 4.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律师补充: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包括: (一)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二)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三)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安全稳健经营,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员工各项权益,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为员工创造价值。 【法律法规】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账外经营行为: (一)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 (三)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 (四)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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