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事项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6 13:22) 点击:19 |
大家都知道在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都是需要在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存根簿上载明相关的事项的,而对于需要载明的事项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事项? 网友咨询: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律师补充: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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