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为之一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6 13:31) 点击:23 |
商标注册之后就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一种权利,这种知识产权不容侵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那么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有哪些行为之一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律师解答: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律师补充: 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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